日前,廣州市荔灣區裕興苑小區召開業主物業管理費返還大會,向全體業主發放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共10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居民得以真切感受到無物管小區自治帶來的“紅利”。據南都報道,這已是裕興苑業委會第二次向業主返還物業管理費,返還的費用主要來自小區的公共收益。
真金白銀給業主發錢,讓業主也能“見到回頭錢”,網友口中的“別人家小區”又添一例實證。在此之前,深圳、南京、武漢等多地陸續出現小區業委會將公共收益分給業主的情況,廣州裕興苑小區有所不同的是,在經歷小區物管加收物業管理費未成而撤場后,從無人管理時期到幾位居民決定嘗試自治,2011年第一屆業委會成立,由業委會直接聘請保安、保潔等,統籌管理小區,“不讓中間商賺差價”……
僅有236戶業主的裕興苑小區,其業主自我管理的過程哪怕現在回溯,依然可以說著實不易。盡管如民法典所示,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裕興苑兩次給業主返還物業管理費的資金來源,就來自小區的公共收益,包括小區公共區域的停車場、電梯廣告、快遞柜等公共設施帶來的收益。
理論上一直都真實存在的業主公共收益,緣何每次出現在公共視野時,總是會引發一陣莫名驚詫?無非是在更多常見的場景中,如裕興苑前期物管試圖漲價、口稱“虧錢”的情況往往很常見,物管公司一邊吐槽不賺錢、一邊堅決不退場的案例層出不窮。到目前為止,以返還物業管理費的方式分配業主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不漲價反而有返還,這樣的情況似乎依然屬于罕見個案。
當然也要看到,類似裕興苑這樣的業主自我管理模式,其可復制性取決于業主群體中人員年齡結構比例、熱衷公共事務的業主人數、所在物業的規模、事務繁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能有一群勤于業委會事務而秉持公心、樂于奉獻的業主,無疑是其他業主之福,也是裕興苑之所以可以持續長時間自我管理的內在特質。裕興苑業主自我管理模式的成功也說明,哪怕現代物業管理以專業化外聘為主,但也并不排斥以業主自我管理為代表的自治模式。
借由媒體探訪,公眾得以看到一個實現業主自我管理的小區,里面有太多業主代表的奉獻與付出。而2021年10月修訂的《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也明確,業主共有資金可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貼以及業主委員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薪酬。對業主自我管理模式的可持續性進行研判,業主在決定共有資金的相關支出時,亦應考慮專職業委會工作人員的適當薪酬,以及業委會成員的適當補貼。
同時,購買公司化物業服務依然是當下相當數量小區的務實選擇,而國家層面也通過立法的方式規范日常的物業管理。如何通過有效的業主自治實現對物業管理、運營過程的實質性監督,不讓業主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被侵吞,可能才是更可取的業主自治方式。在實踐中,有效的業主自治同樣可以實現對物管公司的監督。
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創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廣州裕興苑小區的業主自我管理探索,就不失為一種在城市毛細血管處的治理微創新。而投射到更大的言說背景中,無論請不請物管公司,在現代城市治理的探索過程中,充分尊重和維護業主自治的法定權利,把法律條款中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落到實處、砸出聲響,再微不足道的業主自治也可以開出讓別人羨慕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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