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盛夏,炙熱的陽光照耀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卻驅散不了上訴人劉佳慧維權七年的陰霾。審判長手中那份編號為LCH161216的《借款合同》在她眼中絕非普通文書,這個帶著序列特征的編號暗藏玄機。
24分鐘內,1500萬元通過倒賬操作虛增為3000萬元的虛假流水,讓劉佳慧憑空背上5000萬元債務——房產遭拍賣,打拼數十年的家業被洗劫一空。七年維權路,22次上訪,換來的卻是毫無結果的僵局。
涉案關鍵人物吳某加
涉案關鍵人物吳某加持有兩個身份證。曾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據該院 2009年7月13日作出的(2008)粵高法刑二終字第132號裁判文書顯示,吳少加持有「吳少加」和「吳瑞新」兩個身份證。值得注意的是,吳少加出獄后,還曾擔任汕尾市人大代表及陸豐市政協常委。
《大灣區時報》記者調查發現,此案暴露出民間借貸灰色地帶中,借司法程序實施財富掠奪的真實圖景。放貸團伙構建的「資金造假—虛假訴訟—資產掠奪」套路閉環清晰可見,引發法律界對民間借貸監管體系的反思。
24分鐘相互倒賬虛增1500萬
與憑空而來的千萬債務
2016年,劉佳慧因貸款買房陷入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據其陳述,刑滿釋放人員吳少加利用她的兩套房產紅本從地下錢莊貸款,并與田建湘合謀通過銀行倒賬操作設局,導致其在未收到任何款項的情況下,背負起5000萬元債務,房產遭拍賣。
這起糾紛的核心,是2016年12月上演的一場24分鐘資金「魔術」。當月21日,李楚揆、鄭金源等5人拼湊的1500萬元匯集至田建湘賬戶;次日,田建湘將該1500萬元轉入吳少加賬戶,短短24分鐘后,吳少加又將資金原封不動轉回田建湘賬戶。通過此番操作,1500萬元被虛增為3000萬元,形成看似真實的資金流水。
與這份虛假流水相配套的,是一份被指偽造的《借款借據》。田建湘向法院提交的文件顯示,劉佳慧于2016年12月19日簽名確認「收到3000萬元借款」,但實際上,1500萬元資金在12月21日才湊齊,虛假流水的制造則發生在12月22日,時間上的矛盾成為戳破謊言的首個突破口。
更關鍵的是,田建湘的征信報告顯示其「無房無車且存在逾期貸款」,根本不具備3000萬元的出資能力。但其代理律師馬遠志卻在法庭上虛假陳述,稱3000萬元是田建湘的自有資金,還在起訴狀中捏造劉佳慧出具3000萬《收條》的事實,試圖誤導法官。
劉佳慧在法庭上列舉多項疑點:若3000萬元為「借款」,其賬戶從未收到一分錢;「借款借據」即「收條」,則借據日期早于資金倒賬三天;田建湘連1500萬元都需5人拼湊,顯然不具備3000萬元自有資金的能力。涉案資金中750萬元備注為「個人貸款轉存」,可溯源至兩家公司的銀行貸款,涉嫌高利轉貸。
2025年5月16日9點30分,深圳中院的庭審現場,田建湘與吳少加均未到庭。當劉佳慧追問3000萬元的「收條」在哪里?
馬遠志律師起初避而不答,后辯稱「收條」即「借款借據」,系「表達不準確」。但事實上,他們在起訴狀和多份重要文書中都引用劉佳慧出具3000萬元“收條”的說法,偷換概念,核心證據造假,誤導法院及案件調查部門。
庭審最后,法官宣布將結合雙方證據進一步核查,重點包括資金流向原始憑證和田建湘的實際出資能力。走出法庭時,七年的奔波讓劉佳慧面帶疲憊,但她眼中仍有光芒,她明白每一次據理力爭,都是在為真相多爭取一份可能。
司法程序爭議
與放貸團伙的暴露
調查發現,這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司法程序爭議貫穿始終,諸多環節的異常操作引人關注。
在(2019)粵0304民初33083號案一審階段,福田法院法官對劉佳慧于2019年8月5日提出的流水調查申請置之不理,這一行為已被指涉嫌程序違法。
(2020)粵03民終19340號案的二審階段。當時公安已查明,涉案的1500萬元來自5名放貸人賬戶,其中750萬元涉嫌高利轉貸,且吳少加既是擔保人又是放款人,每月與田建湘平分45萬元利息。即便如此,深圳中院法官仍在當月作出了維持一審的判決。
反常的是,院長糾錯(2023)粵03民終76號案。深圳中院再審法官明明已經查清當日通過倒賬虛增1500萬元的事實,卻在判決書中寫下「沒有發現刑事犯罪行為」,隨后將案件發回福田法院重審。
劉佳慧稱,在(2023)粵0304號發回重審案件中,法官作出的判決存在明顯爭議:對于對方當天通過倒賬虛增1500萬元的行為,判決書竟判定為「另外一層法律關系」,并維持了5000萬元的債務判決。院長糾錯案件歷經7年程序又回到原點,唯一住房又將再一次面臨拍賣。
「他們處心積慮想要掠奪的房產,每一寸都刻著貪婪與冷血。」劉佳慧憤怒表示,「這些人正用別人的絕境,填滿自己的口袋。」
更為荒唐的是,2025年2月25日,對方就同一案件同一事實向福田法院提起重復訴訟,彼時該案終審(2025)粵03民終3087號案正處于審理期間,此次重復訴訟的標的金額高達3316.9620萬元。直至劉佳慧通過網絡曝光后,該案就被撤銷,而法院對此給出的解釋為「系統錯誤」。
2025年4月24日,劉佳慧再次被提起訴訟。該案案號為(2025)粵0304民初35487號,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標的金額達3933.3473萬元,立案信息顯示被告為劉佳慧。她當即報案后該案隨即被撤銷,但時隔數日又恢復審理。劉佳慧再次憤怒表示,自己從未欠任何人一分錢,卻一而再再而三遭遇惡意訴訟,這背后的操控與濫權,是對司法的踐踏,是對百姓的愚弄。
另一個關鍵人物——福田法院原副院長兼執行局長丁健的相關行為同樣引人關注。在該案中,丁健多次接訪時明知劉佳慧并未收到任何款項,卻仍協調擔保公司對其涉案兩套房產其中一套實施強制拍賣,且未為劉佳慧及其孩子保留任何生活費用,甚至將其社保卡內資金劃轉,導致劉佳慧的社保中斷繳納達4年。據悉,丁健已于2024年9月13日被雙規。
「房產被拍賣,吳少加為了掩蓋倒賬虛增1500萬元的犯罪事實,又在羅湖法院提起訴訟,吳少加將400萬元還款當作借款起訴,用600萬元銀行退票進行訴訟,以此混淆視聽。」
庭審質證環節,吳少加拿出600萬元銀行退票原件,劉佳慧當庭要求法官扣留原件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法官卻讓她先將600萬元票據還給吳少加,并表示法庭有錄音錄像。事后劉佳慧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部門稱沒有原件無法立案。之后,法官給出書面答復稱:「吳少加搞錯了。」
該案更為離譜的是:2011年,吳某加以「吳瑞新」的身份向劉佳慧家借款760萬元;2012年還款時,卻使用「吳少加」的身份進行操作。此后,吳某加將該筆還款的資金流水當作借款流水,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劉佳慧一方返還相關款項。經法院查明,(2023)粵 0303民初17913號判決書第19頁判定:760萬元借款中,其中400萬元為還款而非借款。吳少加以雙重身份混淆資金性質、惡意訴訟的行為,已對劉佳慧家的權益造成損害。經劉佳慧多年舉報,通過院長糾錯程序,該案一二審判決被撤銷,終審駁回了吳少加的所有訴求。
偽造合同霸占房產九年
警方深入調查揭開資金迷局
2013年,經吳某加介紹,劉佳慧在羅湖區梧桐山茂仔村購置一處房產,其中劉佳慧出資793萬元,吳少加出資70萬元。吳少加以偽造業主簽名的租賃合同霸占房產九年,并單方面收取房租約300萬元。2020年,劉佳慧他們前往收房時遭遇暴力毆打,報警后,公安機關的介入成為揭開這起房產糾紛迷霧的關鍵。
接到報警后,公安機關不僅及時處置暴力沖突、保障當事人安全,更針對事件核心的房產交易疑點展開深入徹查。調查聚焦于購房資金流向這一關鍵線索,逐步還原了2013年交易前后的資金軌跡:6月18日,吳少加向劉佳慧家借款400萬元用于“簽合同”,6月20日,380萬元轉入其渣打銀行賬戶,6月25日該筆款項轉至賣家賬戶后銷戶。
更關鍵的是,公安機關通過細致核查,發現這筆400萬元存在7次“來回倒賬”的異常操作,最終以現金形式被轉移。同時,警方和原房主取得聯系,原房主親口告訴公安僅收到吳少加支付的70萬元,這一事實原房主也親口告訴劉佳慧。在(2025)粵03民終18427號庭審中,劉佳慧也當庭播放了和原房主通話錄音。這些調查結果直指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陰陽合同”“資金欺詐”等問題,為厘清產權侵占、非法獲利等核心爭議提供了重要依據。
截至目前,法院已判定并采信吳少加550萬元偽證侵占劉佳慧40.74%房產權益。判定吳少加向劉佳慧支付51萬元(其余房租需另行起訴),但吳某加在判決生效前一日把51萬轉入另一賬戶并馬上轉走,導致劉佳慧分文未得。而公安機關前期深入的資金調查與證據固定,不僅為案件后續追責奠定了基礎,更凸顯了其在打擊涉財違法犯罪、維護公民財產權益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高爾夫冠軍七年維權抗爭
與法治之光期盼
案件發生前,劉佳慧曾是一位對生活充滿熱忱,對高爾夫運動充滿熱愛,曾在2014年獲觀瀾湖盟主杯冠軍,2019年獲寶馬杯全國高爾夫冠軍并代表中國赴德參賽獲亞軍,還是清華金融高爾夫隊創始人之一,并代表該隊參加過多次大型比賽。
但卷入「套路貸」后,劉佳慧的人生徹底墜入了深淵。命運陡轉背后,是一場關乎真相與正義的漫長堅守。「愿法治之光,能照亮黎明前的黑暗。」這是她心底不變的期盼。
「這七年,我每天都奔波在控告路上。」劉佳慧坦言,七年時光如同地獄般煎熬:22次赴京上訪,兩次春節滯留北京;無論嚴寒酷暑,她都曾在國家信訪局通宵排隊,只為依法維權。網投上千封控告信,郵寄 5000多封信件,拍攝超1000條維權視頻,以「深圳實名舉報」之名在各大自媒體平臺發聲,多個自媒體賬號被封后仍重新注冊。曾經網絡上十幾萬粉絲關注、獲贊超百萬的「維權人士」,至今維權腳步從未停歇。
七年里,孩子從懂事起就活在「家會被拍賣」的恐懼里,每天擔心無家可歸,這七年對我們母女的傷害,早已深入骨髓。
劉佳慧坦言:「選擇向媒體求助實屬無奈之舉,我愿為提供的資料及陳述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盡管七年維權之路漫長且艱辛,但我從未動搖過信念。我堅信黨和國家定會為百姓主持公道。」
記者手記
截至發稿,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再審判決。終審法官并未因她是普通當事人而有所敷衍,不僅多次接聽其電話、耐心聽取訴求,還給予了她補充證據和意見的機會。這份公平對待,讓身處絕望中的劉佳慧重新看到了希望,也讓她對法律再次燃起了信心。
這場持續七年的抗爭里,既有吳少加以雙身份惡意訴訟、關聯案件掩蓋罪行的囂張,也有劉佳慧在國家信訪局長夜排隊的執著;既有女兒因恐懼家被拍賣而心理受創的隱痛,也有深圳中院某位法官耐心聽取訴求帶來的法律溫度。這些矛盾的碎片,拼湊出一個普通人在追求正義過程中遭遇的重重關卡。
當放貸團伙用虛假流水、偽造借據構建「合法」外衣,當司法程序在個別環節出現爭議與空轉,劉佳慧的遭遇已超越個人悲劇——它撕開了民間借貸灰色地帶的一角,暴露出監管體系面臨的嚴峻考驗。
(來源:大灣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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