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盧越
正在服刑的罪犯寫了一封控告舉報信,稱自己是“頂包”進來的,外面的“大哥”才是主謀。這封“不太尋常”的舉報信,引起了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駐監檢察室檢察官的高度關注。
舉報信上的線索是不是真的?該案是否還有漏犯?7月10日,記者來到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駐北京市監獄檢察室實地采訪,了解這一案件的辦案經過。
2024年6月,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收到罪犯何某某的一封控告舉報信。何某某因犯組織賣淫罪被判5年6個月。他在信中稱,自己是替他人“頂包”,背后的犯罪組織者其實是外面的“大哥”李某某。
“經初步了解,何某某現年22歲,沒有固定生活經濟來源,初中肄業后即‘混社會’,認識了一幫社會閑散人員。”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銀告訴記者,辦案組考慮到,組織賣淫過程中租房、購買賣淫用品等均需一定的資金與社會資源,而何某某顯然不具備上述條件,由此判斷罪犯反映線索屬實的可能性很大。
隨后,辦案人員調閱了大量的原案證據材料及涉案手機的鑒定意見,一頁頁查找可疑點和有用信息。不過,要抽絲剝繭,從大量證據材料中鎖定關聯人員涉嫌犯罪的關鍵證據,并非易事。
李銀介紹,由于該團伙反偵查意識較強,平時資金往來除統一通過罪犯何某某資金賬戶外,其余均是用現金取現。此外,團伙成員的通信聯絡號碼均是虛擬號,且案發后何某某受指使已將相關APP卸載,電子數據難以恢復,現有證據除其口供外,沒有其他證據支持,更難以追捕追訴。
這些難題怎么破?辦案人員通過查詢工商登記信息,請求相關單位協查等方式,先鎖定涉案3名漏犯的身份信息。同時,重新查閱案卷材料與口供,再一次進行細致比對,尋找碰撞有用信息。
“我們最終發現,雖然都是用現金取現,但是何某某曾提到過第一次租房的租金是通過轉賬支付。經調取涉案嫌疑人的交易記錄,從近3年來上千條交易記錄中,我們逐步明晰了關聯人員涉嫌組織賣淫的上下游資金鏈條,發現了租房資金周轉、購買賣淫用品的交易記錄,并且還發現了在本案之前存在的其他涉嫌組織賣淫違法犯罪線索。”李銀說。至此,客觀證據予以固定,3名漏犯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與原辦案單位溝通協調,在前期線索調查核實工作取得進展的基礎上,對已較為成熟的立案監督線索依法移轉,并對相關檢察院前往監獄繼續補充偵查予以協助配合。2024年12月,相關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后成功對3名漏犯予以抓捕。2025年1月,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強化“派駐+巡回+科技”監督機制,挖掘深層次問題線索。在處理罪犯來信中,敏銳發現某判處財產刑罪犯隱匿財產線索,經多地調查核實,查實隱匿金額500余萬元。在移送拒不執行判決監督線索后,2024年依法監督撤銷罪犯之前的減刑。此外,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自主建用“罪犯小額罰金刑監督子模型”,推動解決短刑犯繳納罰金意愿低、罪犯遣送原籍后繳納主動性差等問題所導致的小額罰金刑判決“執行難”困境。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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