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一起因兩棵辛夷樹引發的糾紛,在南召縣法院法官的傾情調解下,得以順利化解。
該糾紛要從村里的兩棵辛夷樹說起。李某甲家附近的兩棵辛夷樹是他早些年栽種的,每到春天花開滿枝,每逢秋末滿樹掛滿辛夷藥桃,既是一道風景,又承載著李某甲豐收的希望。而李某甲的族親鄰居李某乙覺得這兩棵樹種在了自家的地里,便趁李某甲不在場之機,擅自將兩棵辛夷樹鋸掉了。李某甲回家后見此情景十分氣憤,認為李某乙不僅毀壞了他家的樹木,還無視族親及鄰居情誼,要求賠償2萬元并道歉。該糾紛經多次調解無果后,李某甲無奈訴至法院。
法官受理此案后,向村干部和周邊村民了解兩棵辛夷樹的種植歷史、日常管理情況,以及兩家平時的相處狀況。法官深知,族親鄉鄰糾紛“小事不小”,若處理不當,雙方很可能會產生長久的隔閡。
“你倆不僅是鄰居,還是族親,兩棵樹再金貴,也貴不過家族的血脈情深……”7月21日一大早,法官就做起雙方的調解工作,從兩名當事人的家族情誼聊起,并結合財產損害賠償的相關法律規定,耐心解釋李某乙擅自砍伐樹木的行為已構成侵權,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也勸說李某甲考慮兩家族親關系,與李某乙合理協商。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疏導,在法官的見證下,雙方最終就該糾紛達成協議,握手言和。
(河南法治報記者 王海鋒 通訊員 張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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