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的交房時間已過
開發商卻遲遲未交房
一方是翹首以盼入住新家的業主
一方是態度誠懇卻表示資金緊張的開發商
這起逾期交房的糾紛如何化解?
案情簡介
陸某于2019年購買沭陽縣某小區商品房,并在簽訂購房合同后付清全款。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2021年5月31日前交房,某房地產公司實際交房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已逾期一年半,雙方因此產生糾紛,業主多次向某房地產公司索要賠償款,但均無果,后陸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詳細了解案情后,將此案移交沭陽縣綜治中心調解,并安排法官全程進行業務指導??h綜治中心當天予以受理,并指派縣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駱維寧調解。
調解過程
這房子遲遲不交付,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和工作,開發商必須對我們進行賠償!
我們愿意補償,但目前企業資金的確緊張,部分房子暫未售出,暫時沒辦法拿出這么多錢......
調解員駱維寧耐心傾聽原告的訴求,并仔細查閱訴狀,同時向某房地產公司核實案情。為讓雙方當事人知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調解員向雙方當事人講解相關
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9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第57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經調解員駱維寧多次調解以及法官的多次指導,雙方情緒逐漸緩和,最終達成共識。
調解結果
2025年4月25日,業主陸某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調解協議: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前一次性賠償給業主陸某逾期辦理產權登記違約金11217.50元,同時雙方共同申請司法確認。
縣綜治中心會同縣法院立案庭簡化司法確認流程,及時對此協議予以司法確認。
“感謝駱主任幫我們解決了困擾已久的房產逾期交房糾紛。”業主陸某2025年6月30日送錦旗時連聲道謝。
“感謝駱主任幫我們企業化解了困擾......”某房地產公司2025年6月30日送錦旗以示感謝。
案件點評
近年來,受經濟形勢變化等多重因素影響,房產領域糾紛頻發,調處壓力加劇。此類案件涉及業主眾多,影響范圍廣,經了解還有大批業主正在觀望,如果無法妥善化解,可能引發批量訴訟案件,為此縣綜治中心與縣法院立案庭多次會商,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消除對立情緒,因案制宜調整調解方案,做實做細調解工作。調解結束后,縣綜治中心與法院立案庭及時總結經驗,變“被動化解”為“主動預防”,以此案為樣本,加大釋明力度,引導更多業主參照該方案解決糾紛,指導房地產公司與未起訴的業主達成和解,不僅有力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也為房地產公司紓困解難,為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作出貢獻。來源:沭陽政法
▌來源:網絡綜合
▌編輯:忙碌的小編 | 審核:阿文 | 審簽:濤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