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趙紅旗
□ 本報通訊員 馬志全 喬喬
妻子因投資公司資金鏈斷裂,外債累累,價值400萬元的房產面臨拍賣,為保全房產,張某自導自演與被認為是自己“至親”的妻侄李某達成156萬元借款糾紛,讓李某起訴自己償還該款,并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而讓他始料不及的是,李某竟要把該房產據為己有。張某求助于河南省西峽縣人民檢察院,該院受理后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近日,西峽縣檢察院督促法院就虛假訴訟案件線索問題向公安機關進行移交,目前,公安機關已進行立案偵查。
1997年,張某夫妻做起建材生意,在西峽縣城購買了房產。2010年開始,民間投資擔保公司相當火爆,張某妻子成立了一家投資擔保公司。2014年,張某妻子非法吸收的5000余萬元公眾存款被人騙走跑路,資金鏈出現斷裂,張某妻子被多人起訴。
為保全西峽縣北環路一處房產,張某受他人“指點”,2014年9月2日找到妻侄李某,說明事情原委后,向其打下借條:“今借到李某現金156萬元,月息2分計付。”同年12月,李某手持此借條向西峽縣法院提起訴訟。2015年1月,在辦案法官見證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
2015年3月,李某向西峽縣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民事調解書。在執行過程中,張某提出:涉及李某此筆借款,是為了保全自家房屋而虛構的債務,并未實際借款,要求再審。2020年11月,法院駁回其再審申請。2021年3月,法院將該房產以300萬元價格進行拍賣。自此,李某實際得到了該房產。
“我是打了借條,但李某沒有借給我一分錢。他財迷心竅,想得這筆不義之財。竟然申請法院進行拍賣!我們跟他串通是不對,愿接受處罰,可是房子不能給他。”2023年5月,張某到西峽縣檢察院申請對法院執行活動進行監督。
為驗證張某所述情況的真實性,西峽縣檢察院民事部門檢察官許新雨在查閱卷宗的同時,積極尋找案件當事人核實相關情況。經調查發現,整個調解過程異常順利,沒有任何辯解和對抗,極有可能為“虛假調解”。
李某辯稱,自己確實先后借給了張某妻子156萬元,其中銀行轉賬100萬元,現金56萬元,并提供了部分轉賬流水憑據。經查,2014年,銀行確有兩筆50萬元轉入張某妻子賬戶,但該流水顯示,與李某所述轉款先后順序不符,其稱56萬元現金是從同學處借了30萬元,自己湊了26萬元,但其同學稱,自己并沒有向其借出過任何資金。據此,可證明李某拿到借條后并沒有向張某夫妻借出任何資金。
西峽縣檢察院向西峽縣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經西峽縣法院、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最終判決撤銷原民事調解書,駁回原告李某的訴訟請求。(趙紅旗 馬志全 喬喬)
(法治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