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屆新時代檢察宣傳周活動安排,紅星新聞記者參加了最高檢就北京市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組織開展的集中采訪活動?;顒又校t星新聞記者關注到北京市清河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罪犯翟某某減刑監督案”。
▲圖據圖蟲創意
據介紹,罪犯翟某某,2014年因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7年被裁定減為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2024年11月監獄提請對罪犯翟某某減刑,建議減為有期徒刑25年。清河檢察院依職權對該減刑案件進行審查,在審查中發現,該犯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有執行,但其月均獄內消費明顯偏高,引起辦案檢察官關注。
清河檢察院檢察官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篩查發現了翟某某有關財產刑執行異常線索。
數據篩查顯示,該罪犯授意其親屬轉移其名下的保險返還款、向他人過戶其本人名下車輛,有明顯的逃避財產刑執行的行為。發現問題后,檢察人員依法訊問了罪犯翟某某,詢問了翟某某母親,電話聯系了車輛占有人,調取固定了相關證據材料,為出具監督意見打牢基礎。
經檢察官聯席會討論,一致認為不同意提請減刑意見。清河檢察院依法對翟某某減刑案件提出不同意提請的監督意見,同時將相關財產刑執行線索移送至執行法院,建議提請機關對該罪犯的錯誤行為進行法制教育,罪犯表示認錯悔過。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 包程立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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