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營商環境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記者昨日獲悉,中牟縣人民法院法官黃自強在辦理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時,堅持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核心考量,妥善化解涉企糾紛,贏得了各方好評。
該案中,原告某置業公司因被告王某拖欠6萬余元購房款且多次催要未果,訴至法院。受理案件后,黃自強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一方面向企業釋明法律規定與訴訟風險,引導其理性維權;另一方面,結合被告履行能力深入研判案情,積極探尋調解方案。經過組織多輪面對面調解及電話溝通,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承諾于2025年底前分兩期付清全部購房款。調解結果獲得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與感謝。
此案的妥善化解,不僅有效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更增強了其依法經營與維權的意識,顯著提升了企業對本地法治環境的信任及投資發展的信心。未來,中牟縣人民法院將繼續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導向,充分發揮司法職能,持續探索完善多元解紛機制,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司法保障。(河南法治報記者 王曉磊 通訊員 閆晗)
編輯:王海鋒
審校:翟保明
審核:陳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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