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之聲網訊 (永吉法院 陳曉娟)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土地承包經營權益更是關乎農民的切身利益。近日,永吉縣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審結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件,通過嚴謹審理、公正判決,守護農民合法權益護航,助力鄉村法治建設。
案情回溯:親戚因土地對簿公堂
小花和小山系沾親帶故的親戚,小花的次子是小山的姐夫。2012年春天,小山稱想種小花家的承包地,還說小花的次子已同意,期限兩年。當時,小山拿出一份土地出租合同,讓小花簽字。小花視力不好,沒看清合同上的門道,就被小山握著手指按了手印。
兩年期滿,小花找小山要回4畝承包地時,小山卻拒不歸還,并持續耕種數年。小花看著自己的地被別人種著,心里急得慌。她算了筆賬:這些年的土地收益損失達33600元,國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6370元也被小山領了。小花遂訴至法院,要求小山返還2畝地、賠償損失并歸還直補款。
面對起訴,小山辯稱小花的水田實際只有1.6畝,且合同未到期,自己從2015年才開始種旱田、水田各1.6畝,還稱與小花次子有口頭協議,當時就說好直補歸自己,農業稅也由自己承擔。就算從2012年開始種,他也給過租金,當年他借給小花的次子2.5萬元,約定用利息抵承包費,只要對方還了本金,自己就還地。所以,他認為小花的訴求不合理,不同意賠償。
審理過程:實地走訪 厘清細節
這起案子看似簡單,實則牽扯著土地耕種的歷史、合同的效力、直補款的核算等細節。承辦法官王志剛深知,農村的土地糾紛,光看合同還不夠,得走到地里、問到村里。于是,他多次前往小花和小山居住的村子,與村干部、老鄰居交流,摸清土地的實際情況;又到鎮里的綜合服務中心,一筆一筆核對2012年—2024年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確認直補款的數額;并實地查看耕種現狀,力求查清案件全貌。
法庭經審理查明,小山自2012年起耕種小花名下的土地。其與小花家屬簽的合同及口頭協議無法充分證明耕種的合法性。而小花作為土地承包權利人,在其他共有人沒意見的情況下,單獨主張權益事實清楚,也有法律依據,理應得到支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規定,法院判決:小山于判決生效后七日內,賠償小花土地收益損失24722元,返還直補款6103元;對于小花返還2畝地的請求,因證據不足,未予支持。
判決后,小山情緒激動,當場就說要上訴。王志剛沒有簡單地“一判了之”,他知道,親戚間的矛盾要是沒徹底解開,就算判了也可能留“后遺癥”。于是,他拉著雙方釋法明理,講清收益損失、直補款核算依據及法律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規定。聽著法官把法理講得明明白白,把賬目算得清清楚楚,小山的氣慢慢消了,小花也理解了判決的考量。最終,雙方放下芥蒂,自愿達成調解,這起拖了多年的糾紛,總算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法官提醒:規范流轉 妥善留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嚴格保護,親戚間土地流轉,也需走合法程序。簽合同時,要寫清地塊、面積、期限、租金、補貼歸屬等關鍵信息,勿搞“口頭約定”“糊涂賬”。要是侵犯了別人的土地權益,不管關系多近,都得承擔責任。大家應妥善保管土地流轉合同、補貼領取憑證等關鍵證據,萬一遇到糾紛,這些就是維護自己權益的“硬通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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