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保底租金加提成合同背后,是商業博弈與法律風險的無聲較量。
2023年初,上海某知名商場運營方A公司與服裝品牌B公司簽訂了一份特殊的租賃合同:約定B公司承租商場內500平方米商鋪,每月支付保底租金8萬元,同時需按營業額的12%向A公司支付提成租金。
合同履行初期,B公司憑借新品熱銷業績喜人,A公司月提成收入一度高達15萬元。
然而好景不長。2024年下半年,B公司因產品設計老化、電商沖擊等多重因素,銷售額斷崖式下跌,連續數月無法達到盈虧平衡點。同年11月,B公司單方面宣布停業撤場,拖欠最后兩個月的保底租金16萬元,且因停業導致A公司提成租金損失約20萬元。
A公司隨即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B公司不僅需支付拖欠的16萬元保底租金,還需賠償其提成租金損失20萬元。
01 案件核心爭議
本案爭議焦點集中在合同性質認定與違約責任的劃分上。A公司主張,雙方簽訂的“保底租金+營業額提成”合同具有聯營合作性質,B公司擅自停業導致其預期收益損失,應當賠償。
B公司則抗辯稱,其已準備支付拖欠的保底租金,而提成租金部分屬于經營風險范疇,A公司無權主張賠償。
雙方對合同條款的解釋產生根本分歧。A公司認為提成租金是其參與商業運營的對價,B公司則認為這只是浮動租金的一種形式。
這種分歧直接關系到B公司是否應對A公司的提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在商業租賃領域,“保底+提成”模式被廣泛應用于商場、購物中心等場所。出租方通過保底租金確保基本收益,同時通過提成分享商戶經營成果;承租方則在經營初期獲得租金壓力較小的經營環境。
這種模式平衡了雙方利益,卻也埋下了法律爭議的種子。
02 裁判結果及理由
法院經審理后作出判決: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拖欠的保底租金16萬元及相應利息,但無需賠償A公司主張的提成租金損失20萬元。
裁判理由基于對合同性質的精準認定。法院認為,本案合同本質上仍屬租賃合同關系,而非聯營合作。
判決書明確指出:“雖然合同約定A公司的收益由保底租金和營業額提成兩部分組成,但A公司并不參與B公司的實際經營管理,也不對B公司的經營虧損承擔責任。提成租金屬于風險租金性質,其數額隨經營狀況波動是此類合同的固有特征。”
關于B公司停業是否構成違約,法院認為,B公司作為承租人享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包括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繼續經營的權利。只要其按約支付了保底租金,即使因經營不善停業導致出租方提成收入減少,也不構成違約。
法院特別強調:“提成租金的商業風險在合同訂立時即已存在,該風險應當由出租方承擔。不能因承租方經營不善導致提成減少,就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租金損失。”
03 法律分析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本案的核心法律問題在于如何定性“保底租金加收入提成”合同關系。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觀點明確指出,判斷合同性質應基于雙方的主給付義務內容,而非單純的收益計算方式。
租賃合同與聯營合同的本質區別
聯營合同要求雙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而在保底租金加提成模式下,出租方通常不參與承租方的經營管理,也不分擔經營虧損。這種模式下,提成租金僅是租金的一種計算方式,不改變合同的租賃性質。
俞強律師進一步分析,即使合同中約定出租方需“創造條件協助提升銷售”或“協助減免稅費”,也不足以改變租賃合同的基本性質。關鍵在于出租方是否實質性地參與了承租方的經營決策和風險承擔。
經營虧損的違約責任認定
當承租人因經營不善停業時,只要其已支付保底租金,就不構成違約。提成租金的損失屬于出租人應承擔的商業風險范疇,而非承租人違約造成的損失。
俞強律師指出,這一裁判規則體現了合同法中的風險分配原則。出租人在簽訂“保底+提成”合同時,已經預見到提成部分可能隨經營狀況波動的風險。將這種風險轉嫁給承租人,違背了合同訂立的初衷。
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邊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經營困難是由疫情、重大政策調整等不可預見因素導致,承租人可能援引情勢變更原則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但市場波動、競爭加劇等屬于正常的商業風險,不能成為免責事由。
實務建議
為減少此類糾紛,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建議當事人在合同中:
明確營業額計算范圍:詳細約定提成計算基數包含的收入類型,如商品銷售收入、服務費、商鋪相關非商業性收入等;
建立核查機制:約定出租方對營業額的核查權及審計權,確保提成計算的準確性;
設計風險分擔機制:可設置最低營業額門檻,低于該門檻時調整提成比例或轉為固定租金;
約定合同解除條件:明確何種情況下雙方可提前解除合同,避免單方停業引發的爭議。
俞強律師特別強調,商業租賃合同的條款設計需平衡雙方利益。過于保護出租人利益的條款可能增加招商難度,而對承租人過于寬松的條款則可能使出租人面臨收益不穩定的風險。
04 風險提示
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商業租賃合同糾紛涉及復雜的法律關系和事實認定,個案細節可能影響裁判結果。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
作者介紹:俞強律師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具有上海破產管理人資格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專利代理師
專業榮譽:
2020年上海律師協會“金融證券保險專業認證”
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實習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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