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主播逐夢行,網絡平臺展才情。
協議違約引爭端,賬號歸屬爭不停。
法院調解化糾紛,公平公正達共贏。
案件簡介
本案原告某傳媒公司與被告網絡主播周帥和易美,曾是工作“好搭檔”,共同運營了某網絡平臺賬號。雙方曾簽訂《藝人經濟協議》,協議明確約定:原告為被告的獨家經紀公司,享有處理被告全面演藝經紀事務及直播帶貨事宜的獨家權利,被告的所有互聯網演藝平臺賬號歸原告所有,原告負責發布內容,為被告提供專屬服務資源和專屬服務產品,被告按照約定獲得薪酬與收益。
然而,合作沒多久,問題就來了。被告多次拖延配合原告辦理賬號過戶等事宜,致使原告無法繼續運營和管理涉案賬號。且被告在離職后仍私自運營賬號,繼續更新視頻作品、進行直播帶貨,嚴重違反了協議約定。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履行協議約定。
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后,法官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溝通,深入了解了案情。傳媒公司負責人:“這賬號可是我們公司的重要資產,周帥和易美這樣拖下去,我們還怎么運營?”
周帥和易美則表示:“法官,我們當時對合同內容理解不深,以為賬號還能自己用。而且,公司也沒給我們提供太多資源,我們才想著自己運營呢!”
鑒于雙方合作基礎較為薄弱,原告投入有限,且涉案賬號的實際運營收益不高,同時考慮到被告周帥和易美在簽訂合同時對協議內容及法律效力的認識不足,法官決定在庭前積極進行調解。在綜合考慮了合同細則、雙方義務履行情況以及預期收益等多方面因素后,提出了解決方案。
法官首先向被告釋法明理:“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單方面違約。你們在合作過程中確實存在違約行為,但考慮到你們的實際困難,建議通過支付一定金額買斷賬號來避免訴訟的麻煩。”通過法官反復的耐心溝通,被告表示已經清楚自身過錯,愿意彌補損失。隨后,法官又向原告進行細致分析:“被告愿意通過買斷賬號的方式解決糾紛,這既能彌補公司的部分損失,又能避免訴訟的繁瑣,不失為一個雙贏的選擇。”在法官調解下,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愿意放下心中芥蒂,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原告同意撤回訴訟。
法官寄語
法律意識是從業者的“護身符”。網絡主播行業的從業者不能以“流量至上”為由忽視法律底線,更需要增強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同時,經紀公司也應完善合同條款,確保雙方權益的平衡。只有從業者和企業都遵守法律、尊重合同,行業才能健康、持續發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