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FDA首次集中公布了約200封藥品完整回復函(Complete Response Letters,CRLs),涵蓋新藥與仿制藥。這一舉措,標志著FDA在透明化進程中的一次重大制度突破,也揭示了醫藥監管體系多年諱莫如深的信息盲區。
CRL是FDA在對一項藥品上市申請(NDA或BLA)評估后作出的未獲批準回復,詳細列出被拒絕的理由、審評人員的擔憂,以及申請方在未來可能需采取的補救措施。然而,長期以來,這些信件僅發送給藥企,且FDA不得主動公開,除非藥企選擇披露。這使得藥品研發失敗的真實原因往往模糊不清,外界只能通過公司發布的模糊措辭進行揣測。
避而不談的被拒理由
媒體對這些FDA公開的CRL進行初步分析后指出,其中絕大多數曾以某種方式在批準后的說明文件中披露過,但仍有兩封此前從未被公布。它們分別涉及阿斯利康2019年治療慢阻肺的吸入藥Breztri Aerosphere,以及Astellas在2024年對眼科藥物Izervay的標簽擴展申請。
以阿斯利康2019年吸入型慢阻肺治療藥物Breztri Aerosphere為例。該藥物原擬以三聯療法(吸入皮質激素布地奈德、長效抗膽堿能藥物格隆溴銨、長效β激動劑福莫特羅)作為慢性阻塞性肺病治療新方案。在提交NDA后,FDA發出CRL予以拒批。
阿斯利康當時發布新聞稿確認收到了FDA的回復信,并稱將“繼續與FDA合作以推進該產品獲批”。但公司并未透露關鍵細節。FDA在CRL中指出,“提交的數據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Breztri Aerosphere在安全性與有效性方面的優勢。”更具體地說,其關鍵性3期臨床試驗AEROSPHERE試驗,在“基礎肺功能改善”這一共同主要終點上,與對照組(僅含格隆溴銨+福莫特羅)相比未達統計學顯著性。
這意味著,Breztri的三聯組合并未優于雙聯方案,FDA無法確認其“加一個藥物是否值得”,這一評價在COPD治療中至關重要。但在企業的公開話術中,這一信息被抹去。
盡管最終Breztri于2020年在提交更多數據后獲得批準,但首輪失敗的科學根源,若非此次FDA公開CRL,恐怕始終難為公眾所知。
第二個案例來自Astellas的眼科藥物Izervay。原藥物用于治療地理萎縮(GA),即晚期干性老年性黃斑變性(AMD),是一個目前尚無廣泛有效治療手段的領域。2024年,Astellas試圖推動該產品標簽擴展,將原本的月度給藥方案,改為每兩月一次,以降低患者負擔并提升依從性。
在收到FDA拒絕信后,公司迅速發布新聞稿稱,FDA對申請“提出了統計學方面的問題”,并強調這些意見“與藥物的安全性和總體獲益無關”。然而,FDA在CRL中卻寫道,該延長劑量間隔的提案“并未得到提交數據的支持,且未能在另一項充分且對照良好的研究中得到重復驗證”。換言之,這不是單純的“統計模型差異”,而是根本缺乏足夠的驗證試驗來支撐劑量間隔調整。
這類話術轉換將監管方的實質性否定“包裝”為形式性分歧,不僅誤導市場,也可能造成后續醫學使用中的理解偏差。
FDA在CRL公開聲明中引用了其2015年的一項內部分析研究,該研究揭示出企業披露與監管判斷之間長期存在的信息鴻溝:在85%的公開聲明中,企業沒有提及FDA在CRL中表達的對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擔憂。在FDA要求進行新臨床試驗的案例中,企業僅有約60%在對外披露中承認這一要求。
這是一個嚴重的信任與信息傳遞問題。CRL不是“軟性建議”,而是具有明確拒批法律效力的正式文書。企業有權不公開細節,但如果選擇披露,就應保證公開內容的完整性與準確性,否則將擾亂市場認知、誤導投資判斷,甚至對患者安全形成潛在風險。
FDA為何此時出手?
FDA此次公開CRL的行動并非偶然。新任FDA局長Marty Makary在聲明中直言:“太久以來,藥品開發者一直在‘猜測游戲’中掙扎。我們希望帶給他們可預見性,并最終加速真正有意義療法的上市。”他強調,公開CRL是建立更加透明、可預測審評環境的一步。
可以看出,FDA正試圖修復藥品研發過程中監管與市場之間的信息落差。在當前藥品審批愈加復雜、失敗率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制藥企業、投資者乃至患者社會對“失敗的真正原因”有著前所未有的關注。而CRL,是最直接、最權威的證據。
此外,這一透明化舉措也契合當前美國政府對“科學透明性”和“反壟斷信息壁壘”的政策導向。CRL不僅能揭示產品失敗的科學原因,更可反映監管對試驗設計、統計標準、終點選擇等具體要求的態度,為后來者提供參考,減少試錯成本。
能否改變游戲規則?
盡管FDA此次行動廣受好評,但也引發一些行業人士的擔憂和質疑。
首先,FDA并未明確說明是否已征求藥企同意。目前公布的幾乎所有CRL均為“事后已批準”的項目,這意味著FDA刻意規避了“尚未成功”項目的公開風險,保護了企業商業敏感性。但也正因如此,部分人士擔心此舉可能只是象征性姿態,真正對當前未獲批項目透明度的提升作用有限。
其次,即使CRL本身具有參考價值,其技術性內容復雜,普通投資者與公眾仍難以準確理解。如何在“保護商業秘密”與“信息充分披露”之間找到平衡點,將是FDA今后持續面臨的制度挑戰。
第三,在全球范圍內,包括EMA(歐洲藥品管理局)、PMDA(日本)等監管機構尚無類似CRL公開機制。FDA此舉是否將推動國際監管體系的信息同步,抑或成為美式“監管孤島”,仍需觀察。
當失敗被照亮,創新或將更加理性
FDA計劃進一步發布更多歷史CRL,表明這并非一次性事件,而是制度性變革的起點。這一趨勢將對全球藥物開發與監管生態產生長遠影響:
對制藥企業而言,CRL的公開將促使其在臨床設計、數據解讀、溝通策略等方面更加審慎,不能再依賴模糊語言掩蓋項目問題。部分企業或將提升臨床策略透明度以贏得市場信任。
對投資人而言,這一制度可望緩解信息不對稱風險,使其投資決策更基于科學數據而非企業包裝。
對監管機構而言,CRL作為“負面清單”范式的崛起,意味著監管機構正逐步從“守門人”向“信息提供者”角色轉型,其透明度將成為評價監管先進性的新標尺。
對患者和公眾而言,更多知情權代表更多選擇權,也為公眾監督機制提供制度性支撐。
FDA此次集體披露的約200封CRL雖仍保留刪減處理(主要涉及商業機密與技術秘密),但其意義卻遠遠超出字面。它不僅提供了公眾與投資者對審評過程更深入的理解,也對醫藥企業的行為透明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Ref.
1.Masson,G.FDA releases‘initial batch’of more than 200 drug rejection letters.Fierce Biotech.10.07.2025.
2.FDA.gov.https://open.fda.gov/apis/other/approved_CRLs/
3.Brennan,Z.Updated:FDA publishes repository of 200+drug rejection letters,promising more in the future.Endpoints News.
聲明:本內容僅用作醫藥行業信息傳播,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藥智網立場。如需轉載,請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