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場因“辣椒”而起的糾紛,在金塔縣法院東壩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以被告當庭履行貨款的圓滿結局畫上句號。
事情發(fā)生在2024 年 10 月,原告張某與被告王某以口頭約定達成辣椒交易協(xié)議,約定單價每公斤8.35元。交易過程中,被告在拉運辣椒時未一次性拉完,剩余部分未過磅。被告第二次前來拉運剩余辣椒時,自行過磅后悄然運走,卻對此次拉運的辣椒數(shù)量和貨款只字未提。多次索要無果后,無奈之下,張某將被告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迅速行動。先是仔細翻閱訴狀與卷宗,全面掌握案件來龍去脈,隨后通過電話與雙方當事人深入溝通。然而,被告態(tài)度強硬,堅稱原告的辣椒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對調解抵觸情緒強烈,首次調解以失敗告終。面對僵局,法官果斷組織開庭審理。庭審當日,現(xiàn)場氣氛劍拔弩張。原、被告雙方情緒激動,各執(zhí)一詞,意見分歧很大,調解似乎遙不可及。但承辦法官始終保持冷靜,耐心引導雙方理性表達訴求,緊張的氣氛逐漸緩和。庭審接近尾聲,法官深知,若貿(mào)然判決,雖能結案,卻無法真正解開雙方的心結。為了實現(xiàn)真正的案結事了,最大限度減輕當事人訴累,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官再次啟動調解程序。
調解過程中,法官采取“一對一”釋法明理、“背對背”溝通協(xié)商的策略。站在雙方當事人的立場,從事實認定、證據(jù)分析到法律后果,進行了全面且細致的闡釋。在法官入情入理、入法入理的勸說下,雙方終于放下成見,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當場付清剩余款項,曾經(jīng)針鋒相對的二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生動詮釋了司法調解的力量與溫度。今后,東壩法庭將繼續(xù)堅守司法為民初心,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以案結事了人和為目標,將情、理、法深度融合,不斷提升調解質效,讓每一起案件都成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實保障。(趙甜甜)
來源:金塔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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