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常用腫瘤藥物預處理
抗腫瘤藥物靜脈治療的輸液反應(infusion reactions,IRs)是外源蛋白(通常是免疫球蛋白E 即IgE)介導或非免疫介導的反應。細胞毒性藥物的IRs 發生率高達30%,單克隆抗體IRs 發生率為15%~77%。其癥狀通常是輕微的,如寒戰,發燒,惡心,虛弱,頭痛,皮疹,瘙癢等,但也可能表現為嚴重過敏反應的癥狀,如支氣管痙攣、低血壓和/或心臟驟停的急性發作等。嚴重輸液反應發生率雖相對較低,但如果沒有進行及時的干預可能致命。
在輸液前進行常規的預處理用藥可明顯降低抗腫瘤藥物IRs 的風險。如紫杉醇未采取預處理的輸液反應高達41%,多西他賽為15%~33%,使用說明書推薦的預處理方式后,輸液反應率下降至2%~4%。此外,一些抗腫瘤藥物在治療過程中可出現血液毒性、皮膚反應或出血性膀胱炎等毒性反應,接受規范的預處理用藥可減輕或預防毒性反應的發生,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
02
常用化療方案順序匯總表
抗腫瘤化療方案的給藥順序應優先根據藥品說明書及相關指南推薦,其次考慮三方面因素的影響:藥物相互作用、細胞動力學原則、藥物刺激性。
藥物相互作用:一是藥物代謝動力學的相互作用,主要影響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如紫杉醇與順鉑聯用時,順鉑會延緩紫杉醇的排泄,加重不良反應,聯用時須先給予紫杉醇。二是藥效學的相互作用,主要為療效的協同和增敏或發生拮抗作用,應注意給藥的先后順序以盡量減少或避免增加毒副作用,但這些研究多是細胞學的研究,還需臨床的進一步驗證。
細胞動力學原則:生長較慢的腫瘤G0期細胞較多,可先應用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殺滅一部分腫瘤細胞,誘導腫瘤進入增殖期后再應用周期特異性藥物;生長較快的腫瘤則相反,應先用周期特異性藥物殺滅增殖期細胞,減少腫瘤負荷后,再應用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殺滅殘存細胞。常見的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有烷化劑、鉑類化合物、抗腫瘤抗生素類藥物等,而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則有影響核酸生物合成的抗代謝藥物、干擾有絲分裂的植物類藥物等。
藥物刺激性:聯合化療時應先輸注對血管刺激性小的藥物,再輸注刺激性大的發皰性藥物。同時,根據化療藥物外滲后對組織的損傷程度,可按先非發皰性藥物后發皰性藥物,若同為發皰性藥物則先濃后稀。
鑒于腫瘤化療藥物藥理學特性的復雜性,相同的聯合化療方案在不同腫瘤治療中的作用機制也并非完全相同,故 許多聯合化療方案中各藥的給藥順序在不同的文獻中也可能存在不同的結論,仍有待驗證 。
03
藥物說明書對輸注時間的要求
藥物輸注時間(滴速)可影響藥物的穩定性與有效血藥濃度,或引發不良反應的發生,建議嚴格參照藥品說明書執行。
04
需在輸注過程中避光的藥物
整理自:廣東省藥學會發布的《靜脈用藥安全輸注藥護專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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