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中國人需要怎樣的信仰?
編者按:
林達,是一對美籍華人作家夫婦合用的筆名。另有“丁林”、“Dinglin2”等筆(網)名。夫為丁鴻富,妻為李曉琳。他們都于1952年出生在上海,1978年進入大學。曾在黑龍江省插隊。1991年移居美國。林達的書,在中國大陸風靡一時。林達也被譽為是“介紹美國最好的作者之一”。同時,林達在《南方都市報》、《新京報》、《南方周末》等報刊開設專欄,不僅有時事評論,還有散文和特稿。林達的文字樸實自然,富有洞見,寫作領域涉及憲政、法治、歷史、國際關系,是少有的全能型作家。主要著作有《我也有一個夢想》《如彗星劃過夜空》《像自由一樣美麗》《帶一本書去巴黎》等。
林達:中國人需要怎樣的信仰?
今日宗教就趨勢來說,大多都走向和平寬容,成為道德資源,只能說,人的弱點與生俱來,在神之引領下走上正途,是一個緩慢過程。
文/林達
林達:中國人需要怎樣的信仰?
最近在中國,信仰話題多起來。這話題曾經有點曖昧不清,現在舊案重提,再正經一調查,大家很驚訝,原來聽說美國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有信仰,現在卻發現“百分之八十五的中國人有某些宗教信仰或實踐”。
同時,也有了一堆困惑:宗教和巫術,宗教和迷信,怎么區別和處理?
▌怎么樣算有信仰?
先有人問,只有一點宗教實踐的,算不算有信仰?我不由自主看看自己周圍,美國宗教氣氛是挺濃,尤其南方鄉村,遍地小教堂。
而美國人的信仰定義,其實很寬泛。你問一個人,是否有神?回答是“有”,他就是被劃進百分之九十中的一個了。在生活中他們可能非常理性,并不歸屬某個具體宗教,至多在遇到難處時暗暗祈求“神助我”,神是上帝還是佛,都可能語焉不詳。
也許你會很奇怪,這怎么能算?美國人對信仰的理解是相對于無神論的,你相信冥冥之中自有一種超自然的約束在,你頭上有星空和基于神的道德律,就是有信仰。
這也是他們對無神論,尤其對整一個宣稱是無神論的國家,會感覺陌生懼怕的原因。因為無神論者宣稱:徹底的唯物主義是“無所畏懼的”,在美國人聽來,這等同于沒有絲毫戒律約束,就可以無法無天、沒有行為準則。
美國人理解的宗教信仰,首先是“有神,有所畏懼”。這是他們以自然法為基礎的法制社會的來源:法律并不單純是多數人立規矩。
林達:中國人需要怎樣的信仰?
▌如何平衡理性與宗教的關系?
歷史地看,大家都一樣,“人”都是自然地先有了信仰,然后,才開始“理性啟蒙”。理性哲學和宗教的關系是個歷史難題。
可是,并非必定要走無神論的極端,英國啟蒙哲學家洛克在十七世紀就提出,如果哲學摧毀人們的信仰,那么,在痛苦不幸中,沒有“以神的力量為基礎的公平信仰”,人還有什么勇氣和希望?
他認為,即使在民主的理想國中,由人的天生弱點帶來的痛苦和罪惡,仍然不可避免。他提倡“在信仰和理智之間,立下度量和范圍”。
洛克成為政治學奠基人,一點不奇怪。他上述說法中,有著對“人永遠無法擺脫人性弱點”的判斷,有法之來源的自然法考量,有“政教分離”思想。
林達:中國人需要怎樣的信仰?
▌政教分離的兩個原則,缺一不可
中國在宗教問題上遇到的問題,西方社會自然都曾遇到。人們對美國宗教的一個誤解,就是這里基督教獨大、宗教狀況單純,其實遠非如此。
外人看,基督教就是基督教,而在教內,從天主教到新教種種派別,他們之間常常并不認同。新教對作為“人”的教皇,在天主教會享有崇高地位不以為然,而福音派這樣的基本教義派,更認為其他派別沒有嚴謹詮釋嚴格遵從《圣經》,是一種背離行為。
他們當然各自認為,自己是更為健康或者更為正宗的教徒,而對方可能還不夠格。因此,歷史上曾經劇烈沖突。
同時,隨著移民的族裔偏向、生育的多寡,美國的宗教也在迅速多元變局。例如,大量南美移民導致原本占極少數的美國天主教開始成長,有亞洲移民在推動佛教,中東移民使得伊斯蘭教快速增長。
美國和中國一樣,憲法中有宗教自由條款。它首先由政教分離原則保障。美國宗教因此被劃在民間、留在私人領域。這個劃分簡化了許多問題。
政教分離不單是“宗教不得干政”,也強調“政治不得鼓勵或干預某一特定宗教”。
所以,政府不能資助修教堂修廟,也不能對“巫”和“迷信”作出裁定。政府守的是刑法界限,觸犯刑法,政府依法起訴。
美國歷史上,有一些教派發生殺人、強奸、欺詐、傷害兒童、違法屯積武器等違法行為,政府執法也是就事論事,不能因某個案件就禁止整個教派。
例如有過個別清真寺宗教領袖煽動教徒實施暴力恐怖襲擊,刑事處理并不可以外延擴大。就在九一一遺址旁,最近就可能要建一個清真寺。
林達:中國人需要怎樣的信仰?
▌信仰是個人行為,不應強行干預
就民間來說,美國民眾、各教派,對巫術迷信的理解當然各不相同。雖然在多元文化的今天,美國人已經越來越習慣不再對自己不理解不贊同的宗教行為進行公開指責,但在內心里,當然各有判斷。
道理非常簡單,信仰本身就是由一系列的“信”形成,“不信”與自己信仰相反的事情,就很正常。
民間不僅對“他教派”可能有 “巫”和“迷信”的看法,即使在同一個教派內,也會對某些不同細節有類似“邪巫魔”和迷信的判斷,美國的原則是:信仰是個人行為,各信各的,相互不得強行干預。
查看宗教歷史直至今天,各宗教都出現過斂財腐敗、迫害異己,甚至屠殺、舉戰。因而都有自己的宗教改革,歸根結底,神是神,人是人。人的宗教組織、宗教行為出現偏差很正常。
今日宗教就趨勢來說,大多都走向和平寬容,成為道德資源,只能說,人的弱點與生俱來,在神之引領下走上正途,是一個緩慢過程。
林達:中國人需要怎樣的信仰?
今日中國宗教界的諸多不正常,包括飽受詬病的斂財現象,除宗教界本身問題,不能說和幾十年政治強行干預民間宗教信仰、扭曲倫理道德的歷史無關。
如同中國傳統文化曾經遭到政治干預的破壞,優良宗教傳統的傳承同樣曾經遭到毀滅性破壞,現在突然減壓,又有地方政府借用宗教“發展經濟”的,如此種種,出現異常是必然的事情。
關鍵是不能飲鴆止渴,重蹈政治干預老路。民間社會和宗教的正常復蘇需要時間,政府必須該退的退出,還是那句老話:讓神的歸于神,凱撒的歸于凱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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